
2007年1月14日在菲律宾举行的第十二届东盟峰会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这对广西加快开放带动战略意义重大。
《服务贸易协议》双方承诺,第一批减让表确定我国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开放市场。东盟10国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我国开放市场。第一批减让表生效一年内,实施第二批减让表。这样,来自双方扩大开放影响,对广西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将产生如下推动作用。
与广西北部湾开发、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开放建设引进需要相一致,我国承诺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正是这些区域、产业重点投资建设范围。如北部湾开发中所需要开发的海运、集装箱堆场、铁路、公路、仓储运输物流服务业及近海石油勘探开发服务业;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建筑、房地产、运输、体育、商务、娱乐、信息、金融、分销、环保、教育、旅游旅行等综合服务业;全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相关进出口代理、信息、金融服务业等,在允许东盟控股、独资进入的情况下,则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这些有投资与经营能力及经营经验的国家会迅速进入投资。同时,广西有多方面优势进行补充,增强实施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引进带动效应。这样,可以在实施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影响下,带动更多的国际国内企业进入投资,促进广西多区域多产业开放发展。
在《服务贸易协议》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中,东盟各国对中国在不同程度上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伴随东盟这些服务贸易领域对中国扩大开放,十分有利有建筑、运输、旅游、能源开发(指中海油公司)服务优势的广西有关企业加快进入东盟投资。并在广西大批服务业走向东盟的趋势下,进一步带动大批生产企业走出去,开发东盟的农林牧渔矿产资源,服务广西工业与各项建设所需。如东盟粮食、油料、饮料类植物资源和油气、煤、铁类矿产资源均是广西工业化建设急需资源。通过企业走出去开发,将会有效服务广西建设。
在以前,广西拥有西部大开发特殊开放政策和地域优势性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议》开放政策,但与WTO开放准入领域不配套,且开放程度低,有应用局限,投资影响力不足。相比较,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没有WTO的相关开放限制。
实施《服务贸易协议》之后,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进程由初步贸易合作扩大到投资合作,整个自贸区合作进一步推进。这对拥有地缘优势的广西更深受其惠,完全体现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深入实施,随即会有这几方面的推动作用:第一,降低彼此投资合作障碍,迅速推进广西与东盟多领域投资合作,融为一体,共同发展;第二,加快广西对东盟投资并带动贸易,迅速扩大广西与东盟贸易规模;第三,加快打开与近邻国家一体化合作大门,促进环北部湾乃至泛北部湾成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的平台,提高广西、中国、东盟在世界的影响力。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对广西开放建设带来强大效应。它可与东盟服务贸易合作为主轴,广泛牵动世界性的、产业集群性的资金等生产要素流入广西。为利用或把握好这一次开放机会,不能就服务业对服务业采取对策,而要从长期、全局最优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出发通盘考虑措施。
1.完善建设新时期开放政策体系
引导东盟服务业与国内外各项产业大规模进来,关键措施之一是广西必须以透明、可操作的开放政策进行引导东盟及国际内外产业投向,促进相关企业落户。而纵观广西内外产业政策体系,不少已不大适用作投资指南,应以中国承诺中国-东盟《服贸易务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WTO开放的法律文本及西部大开发政策为准则,以中国(内外)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广西北部湾开发、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全区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开发引进需要相符合的原则下,面向东盟以及国内外制订广西新时期开放政策和投资指南。
2.科学设计功能区
大规模产业进来之时,必须提供经营场地促使有投资意向的相关企业及时驻足落户。为保土地证供给,协调好近、中、长期用地矛盾,应对重点区域科学设计功能区,规划产业布局。以北部湾经济区为例,大致方向是:在北部湾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地带,每100平方公里内,在沿海、沿公路与铁路的山坡地区或其他山地连片地区,设一个2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或物流园区、金融服务园区、居住园区、商业园区、教育区、农业观光园区为主的综合园区(农业观光园区随着居住人口增多而设立,利用各园区中间的农用地,具有生产旅游兼用功能,不引发用地影响)。总体效果达到:功能上各区近地相连,互相配合,功能互补,经济活动便利;结构上大区套小区,南北钦防玉、崇左城市之间连绵分布;建设时间上,分步征地,分步开发,不造成用地矛盾,不影响产业进入;建设水平上,城市化设施,现代化生活服务;可持续性上,可增可撤,不影响全局运转;先后开发顺序上,先沿海沿市后沿路。
3.主动联系加强上下内外沟通
东盟服务业与国内外各项产业大规模进入之前,沟通国家与东盟各国,取得配套政策支持与增进协作十分必要,以此畅通合作渠道,繁荣中心区服务业,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主要沟通方向是:一是沟通国家,把广西北部湾枢纽地带作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中心区(平台)给予更开放更支持的配套政策,包括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主要资源性产品或加工出口产品进口关税豁免,凭特殊证件与标志船舶、车辆、人员可自由出入;批准该区域用地(山坡地)一次批准,分期开发;支持资金、项目给广西建设重要项目和推动企业走出去等。二是沟通新加坡及各东盟沿海国家,尽快开通定期对开航班,缩短合作距离。三是沟通越南,在WTO国民待遇规则下,共同建立环北部湾东盟产业合作区,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自由投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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