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两税合一”即现行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的问题,显得更为紧迫。按照WTO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统一、公平、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法势在必行。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各委员、会员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企业,帮助学习理解《物权法》、“两税合一”的基本内容,把握实施中的要点。我会定于2007年8月21日在南宁市举办2007法律知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07年8月21日上午 (8:30-12:00)
二、地 点:七斗星商旅酒店广西教育学院店18楼
地 址:广西南宁市鲤湾路 17 号广西教育大厦
交通路线:乘坐公交8、17、27、30、45、52、72、 76、87、220、604路到东葛鲤湾路口下车往西至广西教育大厦即到。
三、培训内容:
(一)《物权法》知识解析
(二)“两税合一”专题
四、诚邀贵公司/单位派员参加,并于8月17日前填写回执寄(传真)至我会法律知识部。如需代办酒店住宿,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聂新宇、李小丽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3-1号2楼 邮编:530022
电 话:0771-2831650、0771-2800702
传 真:0771-2829845
附:2007法律知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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