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我会举办了“2007法律知识培训班”。特邀南宁市远东律师事务所滕华副主任、自治区国税局李润明科长围绕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讲解,帮助委员和会员企业学习理解上述两法的基本内容,把握实施中的要点,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实施《物权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滕华副主任就《物权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实际应用等相关内容与大家进行探讨,并就大家关心的房地产产权归属及业主物权等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授课深入浅出,以案例导入《物权法》的具体条文进行阐释,以其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让学员们在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中去学习理解并掌握《物权法》的精神实质。
我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一”(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制度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推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程,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我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李润明同志就“两法合一”的必要性和出台时机、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对企业税赋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等知识进行了讲授。培训学员课后还就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向老师积极提问,大家反映获益匪浅,表示回去后要认真学习上述两部新法,自觉守法用法。
广西贸促会、广西国际商会副会长孙剑秋到会致辞,来自广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的10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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