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2009年中国贸促会法律工作会议”上,广西贸促会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先进集体”。
法律事务工作是推进外贸业务、促进出口的重要手段,是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保增长的重中之重工作。2008年,广西贸促会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国贸促会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律事务工作任务。一是做好签证、贸仲等法律事务工作,为促进我区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服务。全年全区共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8375份,办理商业文件证明923份,办理使馆认证712份,涉外商事证明书218份。据统计,广西贸促系统一般原产地证签证量占全区总量的53.3%。二是积极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到中国贸促会的支持和批准,于2008年7月设立了北海一般原产地证签证服务点,为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外贸出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三是法律事务工作取得新突破。促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南宁首次开庭。经广西贸促会推荐的我区法律专家首次获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聘任为调解员。首次为我区一家大型机械出口企业因汶川地震灾害延误了合同履约出具国际商事事实性证明,挽回了损失。四是全区贸促法律系统培训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年共举办培训活动8场,受训人数达746人。五是继续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在2008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效能排名中,广西贸促会窗口满意率、评价率、提速率、办结率等各项指标均列中心62个窗口的前10位。
在本次会议上,广西贸促会方旗同志同时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