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9月26日,中国贸促会调解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主席董松根、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卫彦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58家贸促会地方及行业分支机构调解中心及四川省有关法院的代表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贸促会的商事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为主题,研究讨论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发展的相关问题,总结全系统上半年的调解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推动贸促会调解工作的发展。
董松根副会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对调解、ADR争议解决方式日益重视的形势,如何发挥贸促会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网络化和资源优势,打造优质的法律服务品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建立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商事调解、仲裁事业,正处在一个关键期。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调解工作,从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贸促会“促进国家外经贸事业发展”的职责,找准贸促会商事调解在国家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战略中的定位,抓住机遇,增强服务意识,勇于实践和创新,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探索“诉调衔接”、“调仲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彰显我会商事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促进社会和谐。贸促会系统各调解中心,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共同谱写贸促会商事调解工作的新篇章。

最高院司改办卫彦明主任在会上做了“促进完善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促进商事调解发展”的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会商事调解工作在对外经贸活动中对于化解大量涉外商事纠纷发挥的作用。他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推进商事调解与诉讼对接的工作安排。他指出,贸促会系统的调解中心要利用涉外商事调解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求真务实,通过创新机制,提高办案量和和解率,扩大社会影响力。最高院也将以出台相关意见等方式来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与贸促会之间开展商事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工作,促进双方的协调和配合,使对接工作富有成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纠纷解决服务。
会议听取了法律部副部长、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承杰同志作的《中国贸促会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王秘书长向大会报告了今年以来整个贸促系统的调解工作情况,报告在肯定2010年上半年受案量增长显著等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具体的工作计划。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深圳、江苏、四川、浙江和总会调解中心代表就“诉调对接”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介绍。
与会代表还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2010草案)》两个文件的内容建言献策,进行了充分而细致地讨论。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调解中心副主席杨华中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杨部长提出商事调解工作总体发展向好,目前整个系统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做好下述几个具体问题:一是目前与纠纷发生总量相比,我会调解中心的办案量仍有待提高。二是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各中心要一手抓基础,一手抓办案,切实以办案为核心,做大做强自身业务。
本次会议,规模大、层次高、内容丰富,是中国贸促会调解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次会议,它对推动贸促会系统各调解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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