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2月21日中国贸促会法律工作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来自我会系统50家分会63家支会的会领导和法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会方旗同志参加会议并获得“2010年中国贸促会法律系统先进个人”。
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贸促会改革发展纲要》和《关于加强贸促会系统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对2010年度全国贸促系统的法律工作进行总结,部署2011年工作,探讨如何切实代表广大企业的利益,在国际组织中发出中国的声音,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探讨如何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权力机关反映企业的情况和需求,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代言工商的作用。探讨如何有效帮助企业防范“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化解国际经营中发生的经贸纠纷,加快做大做强贸促会系统商事法律业务。中国贸促会万季飞会长、董松根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副省长叶双榆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杨华中部长作了2010年中国贸促会系统法律工作报告。会议期间还召开了中国贸促会系统分会领导座谈会,讨论了全系统法律工作的体制和机制问题。
会议从三个方面对2010年中国贸促会系统法律工作进行了总结:一、发挥贸促会法律服务在“保增长、保出口”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化解风险,保障国际经贸交流顺利进行。全年仲裁、代理、调解商事案件3000余件,涉案金额过百亿,涉外专利代理量占全国近1/4,一般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量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 ATA单证册签发量由世界排名第9升至第8。二、积极开展服务世博会的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世博会保障任务。成功为186批次世博物资309份ATA单证册办理临时进口手续,涉及货值近4亿元人民币。积极参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组织编写并向参博办博单位和相关企业广泛发放《上海世博会参博办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宣传册,总会法律部被评为“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三、着眼于做强做大贸促会法律服务。不断加强系统内部建设,以及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构筑了更加广阔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切实为企业外贸出口创造良好的条件,帮助企业提升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强化了代言工商服务工商职能。积极参与同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增强国际话语权。扩大国际合作平台。
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制的意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证认证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办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会议提出为做好新时期的法律工作,应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认识。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是与企业结合最为紧密、与国际接轨最为彻底的贸促业务,在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贸合作过程中,法律服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律工作,积极推进法律业务建设,使法律服务真正成为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的有力武器和可靠保障。二是强化全面、协调、平衡发展。总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分支会法律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各项法律服务全面、协调发展。法律业务薄弱的分支会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法律业务,改变当前法律工作区域发展和业务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三是强化创新,破解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难题。各分支会要加强对自身体制的研究,突破体制造成的制约和障碍,探寻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机制。“参公”管理的分支会要特别注意研究如何在现有体制下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提高贸促会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四是强化国内外发声。当前,贸促会代表国家参与了多个国际组织,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合作的深入,我们需要重视在国际组织中发出中国工商界的声音,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同时,也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权力机关反映企业的情况和需求,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代言工商的作用。

按照四个“强化”的系统法律工作指导思想,会议对2011年系统法律工作进行了部署。
万季飞会长对全国贸促系统过去一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给予肯定。指出: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坚持为促进国家外经贸事业服务、为保障贸促中心工作服务、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环境服务、为加强中外企业交流与合作服务的正确方向,各项业务都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取得了新的进步,实现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了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万会长认为:法律服务是贸促会三项核心业务(对外联络、展览、法律,即“三驾马车”)之一。从贸促会近60年的历史和发展现状看,法律服务开展时间早,服务面广,与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关系最为密切。可以说法律工作是贸促会的看家本领,立会之本,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忠诚实践者。当前,在国家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不容乐观,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减反增,贸易摩擦日益严重,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滥用和法律纠纷造成的外贸经济损失十分严重。此外,当今世界各国利益诉求发生重大变化,美欧等西方国家的新贸易战略都着眼于抢占战略制高点,主要经济体围绕争夺在国际事务中话语权的斗争更加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贸促会法律工作大有可为。
他要求:一要不断强化使命意识,准确把握贸促会法律工作的职能定位。做好工商企业的积极代言者,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过程中公共职能的合格承接者,做好涉外商事法律的权威解读者,做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者。要充分理解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困境、遭遇的法律风险、以及对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二要切实增强做好法律工作的紧迫感,做强做大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认清形势,看准机会,把握机遇,占领先机。面对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贸促会法律服务应未雨绸缪,一方面要努力确保法律服务的传统地位和政策支持的优势项目不受削弱和影响,并继续发扬光大,不断创新,另一方面要积极从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掘机会,争取承接相关职能。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增强法律服务的话语权,维护中国工商界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抓好《关于加强贸促会系统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意见》要求扎扎实实地订计划、创条件、建队伍。要充分利用当前贸促会“一元领导、四位一体多元机制”的有利条件,发挥体制机制灵活、法律政策支持、社会资源丰富、服务网络完善的突出优势,做强做大现有各项业务。要充分发挥贸促会作为公共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中央和各地政府的外经贸工作,确定适合自身情况的服务项目,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服务效果。三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统筹系统法律工作的协调发展。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从整体和大局出发,整合系统资源,形成系统合力,要下功夫解决制约业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谋划统筹系统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强总会对分支会的业务指导、合作、交流,尽快建立调动总会与分支会两个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实现整个贸促会系统法律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四要不断强化人才意识,努力建设贸促会系统高素质的法律服务团队。要认真建好法律顾问队伍、仲裁员队伍、调解员队伍、专利商标代理人队伍、出证认证队伍。应当针对不同业务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骨干人才的作用,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队伍管理和服务体系。全系统要切实重视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保留,用好有限的法律工作岗位编制,把那些有专业知识、有从业资质、有工作热情的人才,放在法律工作的重要岗位上。要重视发挥那些具有丰富的贸促工作经验、深厚的涉外商事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贸促系统法律服务工作的专家作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团队的素质。广泛聚拢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为我所用,努力构筑贸促会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的人才高地,为贸促系统法律服务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持。五要不断强化规范意识,确保贸促会系统法律工作的健康有序。要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规范,使整个系统形成一支统一的队伍。要着眼于塑造良好的自身形象、打造贸促会系统法律服务品牌。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要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系统建设的不良倾向性问题,努力在全系统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局面。
万会长强调:贸促系统法律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岐山副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协调”的外贸发展目标,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增强信心,创新思路,把握机遇,破解难题,做强做大系统法律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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