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贸促会咨询与投诉中心的服务对象为从事贸易、投资及其他商务活动的中外企业和个人。咨询/投诉事项包括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

(1)咨询/投诉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中国贸促会咨询与投诉中心”提出咨询或进行投诉。
(2)咨询/投诉人应填写《中国贸促会咨询(投诉)表》,清楚陈述咨询的问题和投诉的事由,并如实提供企业或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证据材料及其他所需材料。
(3)“中国贸促会咨询与投诉中心”确认收到咨询和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咨询/投诉人可以查阅咨询/投诉列表,或通过案件编号和密码进行个案查询。

(1)咨询/投诉人不得利用本网站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咨询/投诉人承担一切因其言论引起的法律责任。
(2)咨询/投诉人应如实提供要求的信息和材料,否则“咨询与投诉中心”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3)“咨询与投诉中心”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咨询与投诉中心”拥有发布、编辑和删除咨询/投诉人留言的权利。相关留言须经审核后才能发布,在发布前,请通过案件编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5)如在“咨询与投诉中心”网站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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