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国于2020年10月23日正式完成《亚太贸易协定》的加入程序。2021年1月1日,我国与蒙古国相互实施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安排。根据安排,蒙古国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主要涉及水产品、蔬菜水果、动植物油、矿产品、化学制品、木材、棉纱、化学纤维、机械产品、运输设备等,平均降税幅度24.2%。我国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安排适用于蒙古国。
有关蒙古国的减税安排可查询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亚太贸易协定》下的蒙古国减让表。确认货物符合蒙古国的减税安排后,出口商或者生产商可向广西贸促会免费申请签发蒙古国优惠原产地证书,并提交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所需资料,证明出口货物符合原产地证书签证要求,获取享受关税优惠的重要凭证。
申领证书网址:
http://login.qiye.ccpiteco.net/
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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