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市场监管局与广西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获悉,该《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开放区位优势与向海经济发展特色,聚焦专业化体系建设、多元解纷机制拓展、跨境协作深化等重点领域,推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的务实举措,致力于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区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实施意见》突出专业化仲裁服务体系构建,明确推动具备条件的仲裁机构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发挥南宁国际仲裁院等平台示范作用,制定适配跨境纠纷的仲裁规则与程序指引。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广西将组建自治区级东盟跨境知识产权仲裁专家库,吸纳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律专家及技术鉴定人员,推行“法律仲裁员+技术专家”联合办案模式。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仲裁秘书选拔培养机制,开展中国与东盟仲裁员同堂培训,培育通晓双方法律法规的复合型涉外仲裁人才,为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夯实智力基础。
在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专项仲裁办案流程,积极运用在线仲裁平台与人工智能技术,开通中越、中老、中柬等双语服务通道。依托“知识产权风险一键查”小程序、“和为桂”云平台增设线上仲裁模块,并搭建东盟知识产权仲裁案例库与法规库,为仲裁裁决提供智能参考。《实施意见》还明确建立技术调查官参与仲裁制度,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仲裁机构协作,实现技术事实查明与法律裁判精准融合。同时,支持产业商协会在章程或合同中增设仲裁条款,推广示范文本,从源头引导市场主体约定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面向东盟、服务开放合作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实施意见》明确搭建多边跨境仲裁协作网络,依托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及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与东盟国家仲裁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跨境合作协议,打通跨境取证与裁决承认执行协作通道。支持仲裁机构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平台对接,发挥境外服务站点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提供仲裁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方案定制等前置服务。《实施意见》还鼓励广西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国际化布局,持续提升广西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影响力。
在工作保障方面,《实施意见》建立司法行政、市场监管、贸促部门跨部门会商机制,统筹推进规则完善与协作事项。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落实“调解+仲裁确认”无缝衔接,明确行政调解协议可依法申请仲裁确认并强制执行。此外,将围绕向海经济与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搭建高水平理论研究平台,并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以实践创新与理论探索互促共进,推动广西知识产权仲裁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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