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机关党委、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会党组、机关纪委和部室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现将我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贸促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中共广西贸促会党组
2017年8月30日
广西贸促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明确会党组、机关纪委和部室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二、及时部署工作任务
全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总结布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开展约谈、集体廉政谈话等工作3次以上。
三、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进行“一案双查”。
五、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意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自治区“十个严禁”,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汇报工作情况
党组向自治区党委、纪委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1次以上。会领导班子成员年底向自治区纪委报送个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按照自治区纪委部署开展其他工作,并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检查和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各1次以上,听取分管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上廉政党课1次以上。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其他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调研、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到分管部门上廉政党课各1次以上,与分管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会党组领导下,发挥反腐防腐组织协调作用。制订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开展工作,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向会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严格纪律监督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的落实,及时向上级报告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转办督办件、信访件,按时上报查报情况。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全部进行通报曝光。全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监督检查4次以上。每月按时报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有关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
三、开展警示教育
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次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向自治区巡视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五、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监督
根据《中共广西贸促会党组关于印发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一览表的通知》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开展督查2次以上。
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一、抓好责任落实
向分管会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次以上,与分管会领导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协助机关纪委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转办督办件、信访件。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二、严格廉洁自律
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教育监督
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4次以上。
四、深化作风督查
全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监督检查4次以上。开展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自查2次以上。每月按时向机关纪委报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统计数据和材料。
五、做好本部门巡视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