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贸促办发〔2018〕19号
广西贸促会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清明、
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部(室)、机关党委、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11号)和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驻桂商纪发〔2018〕6号)精神,为切实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看住重要节点,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经过5年多的持续努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重要成果,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各部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加大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力度,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新时代展现作风建设新气象新作为。
二、严明纪律规定。各部室要及时通过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发送节日廉政短信等方式,严明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自治区“十个严禁”,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切实杜绝“节日腐败”。
三、强化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将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开展随机抽查式的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各部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既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又注意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不断创新拓展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渠道,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四、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机关纪委将对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报告,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快查快结,出重拳,下狠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理,不仅处理组织者,还要处理参与者。强化追责问责,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部室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特此通知。
广西贸促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