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的同时也给我国外向型经济带来较大影响,作为国际工程承包服务第一大国,疫情对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海外工程项目而言,不可避免地遭受到风险。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笔者拟从相关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对策,供工程承包企业参考。
一、中国企业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存在的风险
(一)正在开发项目存在的风险
新冠疫情当前在全球呈蔓延趋势,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方面采取措施防控疫情。在中国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已取得一定成绩情况下,项目所在国政府取消中国企业参与项目所在地工程承包资格的可能性不大,但仍不能排除部分境外项目开发商、业主等出于对新冠疫情形势的担忧,优先将项目授予其他企业,从而暂停或减少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影响中国企业开发海外承包项目。
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对入境人员采取较为严格的入境管制措施,如暂停签证、停飞与中国往来航班、中国公民入境后需实行一段时间隔离等,这将直接影响到中国企业对海外项目现场考察或参与投标、谈判,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开发。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受前期疫情影响,国内设备设计以及制造工作刚开始逐步恢复,人员出境、设备清关难度加大,或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影响中国企业在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竞争力,使中国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二)正在执行项目存在的风险
虽然当前中国的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我们结合当前形势进行分析,认为对正在执行的项目存在以下风险:
1.如前所述,项目国政府为控制当地疫情,可能对境外人员入境采取管控限制措施,这一情况下,中国籍员工、劳工入境也将受到管控,导致项目施工大大延期,并由此增加承包商和施工单位的成本;
2.项目国海关可能对国外进口设备、材料采取更加严格的检疫措施,从而影响设备、材料顺利入关以及清关的时间和费用;
3.中国境内设备厂家可能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能及时开工生产,造成设备供货进度延误,甚至不排除有些供应商因为本次疫情陷于经营困难,导致无法供货;
4.项目业主可能以中方工程延期违约为由,不予确认延期工程量或者不予支付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并以工程延期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5.项目业主提出终止合同,暂停支付工程款和其他费用,并向中方承包商主张索赔。
以上问题如不能妥善处理,将给中国承包商造成巨大损失。
二、应对措施和建议
针对新冠疫情形势下,中国企业海外承包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我们建议中国工程承包企业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境外项目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和危机应对管理方案,启动公共卫生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外派人员,特别是外派劳务人员的卫生教育和管控,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二)积极与境外项目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充分沟通,及时通报项目恢复的预案以及为项目正常推进所采取的措施。尽可能消除项目所在国政府、项目业主对于本次疫情的顾虑,避免项目业主采取拒收货物、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等极端措施,促使项目业主协助解决政府层面的限制措施问题。
(三)工程承包企业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国针对新冠疫情所实施的管制措施,结合疫情影响对项目开发方案、执行方案或安排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和现实情况做出适当调整,避免由于对项目所在国相关措施的忽视,产生预期之外的风险。
(四)承包商要积极争取认定新冠病毒疫情为不可抗力。按照通常的原则,在WHO宣布新冠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后,原则上疫情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可以视为“不可抗力”,但需要承包商完成大量的举证工作,且并不是绝对可获得“不可抗力”认可。
目前,广西贸促会可为广西区内企业提供关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代表了我国权威机构对这一疫情的属性认定,对中国承包商在目前情况下履行举证责任非常有利。建议中国承包企业在确定因疫情可能延期履约时积极向有关机构申请不可抗力认定书。
当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商有义务将不可抗力对项目工程的延误减至最小,并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对于扩大的损失,承包商无权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或索赔。
(五)及时向提供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项目保险的保险公司报送项目因疫情而遭受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对于投资类型的承包项目,还应由企业总部与海外项目部通力合作,依据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相关扶助政策,及时与融资银行沟通、讨论贷款协议下还款期限展延,争取适当延长贷款宽限期。
(六)尽可能克服困难,做好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替代供货方案、组织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等措施,并及时将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推进措施报送项目业主。
通过上述操作,中国企业在海外正在开发或者正在执行的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当然,由于每个海外工程项目存在其特殊性,签署的项目合同条款千差万别,因此建议承包商在制定合同条款过程中应当加强内部法律团队的建设或者多借助外部专业律师团队的力量,合理审慎签订项目合同。
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服务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有关法律问题热线电话:0771-5550022,18877102340,甘盈盈
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热线电话:0771-5772652,联系人: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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