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日报》(2023年8月17日)报纸截图。
2020年以来,广西贸促系统在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打造特色品牌方面做了诸多探索,通过打造示范案例、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联动机制、搭建合作平台等有效手段,为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商事法律保障。中国贸促会先后刊发13期简报推广广西商事法律经验。
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指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扩大制度型开放,顺应了经济全球化趋势,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极为重要。作为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省区,广西具有“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在传统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基础上,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有大文章可做。像贸促系统这样为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商事法律保障,便是其中一个缩影。
制度型开放要求在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现程序、标准和规则与国际接轨,并与国际相关通行规则对标。比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去年正式生效后,广西充分发挥对东盟合作优势,主动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有效促进了广西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去年一年,南宁海关累计签发RCEP证书数量和企业出具RCEP声明数量共计1870份;今年前7个月,得益于对RCEP成员国、中东、非洲外贸快速增长等优势,广西外贸进出口3935.1亿元,同比增长34.4%。
制度型开放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条件。而营商环境的国际化,也将带动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法治化。今年是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创办20周年,连续成功举办的东博会、峰会,日益成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务实平台,形成中国和东盟开放合作的“南宁渠道”,向东盟和世界展示广西的良好营商环境,极大提升了广西开放发展水平。从2004年到2022年,广西与东盟的贸易额增长了30多倍,东盟连续23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
日前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研究了关于推进高水平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水平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定》,强调要把准区位定位,明确目标任务,锚定战略方向,做实平台载体,创新体制机制,营造优良环境,加快构筑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10年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经验。广西发展的潜力在开放,后劲也在开放。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行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我们定能把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在开放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实现发展新突破,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


桂ICP备05008372号 您是第位浏览者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云路6号 电话:+86-771-5772816 传真:+86-771-5772880 邮编:530029
版权所有:广西贸促会 广西国际商会 技术支持:广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