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批复设立海仲委(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成为率先进驻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国际仲裁机构。
广西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广西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多次强调:“要下更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法治化水平,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引进专业化国际仲裁机制,为制度创新和开放发展保驾护航。”今年9月22日,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获批一周年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当天公布,当天生效,广西成为第五批新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中最先出台条例的省区。经广西贸促会积极争取,《条例》第八章法治环境第六十四条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民商事争议案件当事人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本地仲裁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仲裁兼具公正快捷、一裁终局、方式灵活、专家办案、保守商业秘密等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显示出了强大力量。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以来,我国仲裁事业获得了飞跃式发展。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世界上重要且著名的国际海事仲裁机构,公正性得到了国际高度认可,培养、造就了秉承职业道德、业务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仲裁员队伍。广西作为中国唯一一个沿海自治区,拥有众多的港口,具有较大的海商海事案件法律服务需求。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海仲委分支机构,有利于引进更多专业化国际仲裁机构,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海仲委(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将积极借鉴市场运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坚持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行政体制、管理体制、投资贸易、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自贸试验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为市场主体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开展调研培训,主动沟通宣传。走访广西重点行业和外向型企业,切实了解企业对于仲裁条款的认知和利用情况,征求并收集企业的问题和建议,根据企业特点和容易出现纠纷和争议的环节提供定制化服务,提升企业自觉利用仲裁条款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业务发展。面向企业举办仲裁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升企业对海仲规则的认知和接受度。
——联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海事仲裁宣介工作。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作,到各片区宣介海事仲裁在解决国内外海事海商、交通物流纠纷的优势,重点宣介“仲裁示范性条款”。积极做好日常仲裁咨询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在海商海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加强广西仲裁员专业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与广西律师协会、广西高校各法学院及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高级技术人员沟通交流,推荐相关优秀人才成为海仲委仲裁员,培育、发展和壮大广西海事仲裁员队伍,为广西开展海事仲裁工作集聚优秀人才,提高广西海事仲裁工作质量。[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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