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批复设立贸仲委(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成为首家进驻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国际仲裁机构。
广西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广西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多次强调:“要下更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法治化水平,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引进专业化国际仲裁机制,为制度创新和开放发展保驾护航。”今年9月22日,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获批一周年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当天公布,当天生效,广西成为第五批新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中最先出台条例的省区。经广西贸促会积极争取,《条例》第八章法治环境第六十四条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民商事争议案件当事人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本地仲裁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仲裁兼具公正快捷、一裁终局、方式灵活、专家办案、保守商业秘密等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显示出了强大力量。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以来,我国仲裁事业获得了飞跃式发展。贸仲委作为我国成立最早的商事仲裁机构,经过60余年的发展,以其仲裁实践和理论活动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积累了丰富的仲裁案件管理经验与良好的国际声誉,已在全球设立8个分会、7个仲裁中心和30个办事处,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在国际仲裁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9年度,贸仲委受案数量达3333件,标的额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受理案件数量、标的额、当事人国别数均位居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前列,其中受案标的额约占全国253家仲裁机构总量的七分之一。贸仲委作为首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机构,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贸仲委专业化国际仲裁机构的影响力,构建广西自贸试验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贸仲委(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将积极借鉴市场运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坚持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行政体制、管理体制、投资贸易、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自贸试验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为市场主体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开展调研培训,主动沟通宣传。走访广西重点行业和外向型企业,切实了解企业对于仲裁条款的认知和利用情况,征求并收集企业的问题和建议,根据企业特点和容易出现纠纷和争议的环节提供定制化服务,提升企业自觉利用仲裁条款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业务发展。面向企业举办仲裁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升企业对贸仲规则的认知和接受度。
——联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商事仲裁宣介工作。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作,到各片区宣介商事仲裁在国际贸易投资纠纷解决、促进国际化经营中日趋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宣介“仲裁示范性条款”。积极做好日常仲裁咨询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纠纷解决过程中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推动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仲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签署诉仲对接合作协议,建立诉仲对接工作平台,并形成工作机制。将当事人有快速处理纠纷需求、保密性需求的案件移交贸仲委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由贸仲委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转贸仲委办理,实现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协调联动、有序对接。
——加强广西仲裁员专业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与广西律师协会、广西高校各法学院及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高级技术人员沟通交流,推荐相关优秀人才成为贸仲委仲裁员,培育、发展和壮大广西仲裁员队伍,为广西开展商事仲裁工作集聚优秀人才,提高广西商事仲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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