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是国家的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核心体现,更是企业的生命所在。中国出口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型企业,目前面临的出口压力与日俱增,企业亟须提升出口商品的质量以形成品牌影响力。从2017年起,国务院将每年的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这对于驱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调整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加企业的自主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配合国家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中国贸促会整合资源,以“标准化+商事认证+贸易促进”新模式研制并发布了团体标准T/CCPITCSC015-2018《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对出口企业依据事实进行客观评价,对符合品牌标准的商品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建设。
我会作为中国贸促会授权开展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业务的省级贸促会之一,将依据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出具的评价报告为达标企业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使用全新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共同作为出证载体,获证企业可以自由展示、下载证书,并在其出口商品上加贴贸促会认证标识。获证企业不仅享有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海外的广泛影响力,同时贸促会系统的平台资源也将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企业自身也将籍此实现标准化经营、国际化经营、品牌化经营的转型升级。
●申办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1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二)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三)所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四)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材料
(一)《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必备);
(二)境内商标注册证证书(必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
(五)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作品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六)拥有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获得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八)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九)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十)境外商标注册证证书;
(十一)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进行境外宣传的证明材料(提供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
(十二)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
(十三)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评价流程

(一)申请 :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列表向广西贸促会提交材料;
(二)初审 : 广西贸促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提交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三)受理: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受理;
(四)组织评价 : 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参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进行评价;
(五)出具评价报告 : 评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生成评价报告,提交至广西贸促会并反馈给申报企业;
(六)出具商事证明书 : 收到评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广西贸促会依据评价报告,向通过评价(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出具证明书。
注:首次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可在3个月改进期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流程与首次评价一致。
●收费说明
(1)受理申请至出具评价报告阶段:企业支付评价服务费人民币500元。
(2)出具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阶段:评价合格企业需补缴出证服务费人民币500元。
注:申请企业须先参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进行自评,自评分合格后(60分以上)再向贸促会提出申请。首评不合格的,改进期内再次提交申请,仍按首次申请费用收取。
●咨询电话:5772652(张露)
●证书样本

●附件:
1.《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 《“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 T/CCPITCSC 015-2018 团体标准》(内含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
请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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