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外海关自2020年5月11日起,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共同接受电子签章使用。
我会已于5月11日起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实施全面电子化签发,为企业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我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http://qiye.ccpiteco.net),用A4纸自行打印已经我会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书(当目的国为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时,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启用电子签章模式,企业可自主打印证书;当目的国为东盟其他国家时,签证方式保持不变,仍需手动盖章和签字)。
●一共有哪些原产地证书可在贸促会进行自主打印?
(一)一般原产地证书;
(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三)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四)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五)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六)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八)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九)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十)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十一)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十二)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十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十四)内地与香港、澳门紧密贸易关系安排原产地证书;
●如何进行自主打印?
1.登录进入原产地证申报系统(http://qiye.ccpiteco.net);
2.点击左侧导航栏“自主打印”,进行自主打印线上申请;
3.点击“自主打印企业申请材料”,下载资料填写盖章后上传系统;
4.待贸促会审核通过后用彩色打印机打印证书(彩打无型号限制)。
广西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71-5772652
●企业需知
贸促会核准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标准,基础分100分,采用扣分制,核准通过基本条件之一为达到95分及以上。
企业需有效保存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相关单证、资料、文件,积极配合签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提供检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我会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自主打印资格进行核准并进行后续管理,并对企业自主打印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不符合规范及要求的企业采取暂停或终止自主打印资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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