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贸促会各部(室)、机关党委(人事部),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贸促支会: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认真总结2020年度的工作经验,彰显先进典型风采,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进一步推动广西贸促工作高质量发展,拟在全区贸促系统范围内开展评选2020年度广西贸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为出发点,以调动全区贸促系统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激励全区贸促系统干部在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争创“先进集体”、争做“先进个人”,为开启新时代广西贸促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
2020年度广西贸促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广西贸促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
2020年度广西贸促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广西贸促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团队运行高效。坚持原则,团结和谐、坚强有力,干部群众公认度高,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工作标准、工作效率高。
3.工作实绩突出。思想解放、善于学习、勤于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工作成效显著,在推动贸促业务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4.管党治党有力。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能够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单位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人员本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先进个人”条件
个人表彰对象应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有干劲,不计较个人得失,吃苦不叫苦,干事不避事,负重不怕重,担责不塞责。具有斗争精神,不回避矛盾困难,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关键时刻豁得出、重大任务面前冲得上,在攻坚克难中勇于闯关夺隘、攻城拔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敢于担当、狠抓落实。
3.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工作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清晰思路、务实举措、管用办法,创造性地打开工作新局面,创造出组织和群众认可的突出业绩。
4.清正廉洁、作风过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以及党的纪律规矩、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干净干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口碑形象好。
(三)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从会机关选5个部门表彰,全区贸促系统中选5个支会表彰。原则上由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推荐上报1个集体。
“先进个人”按全区贸促系统干部15%的比例进行表彰。原则上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推荐上报1名人选。
四、表彰程序
广西贸促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具体分为五个环节。
(一)组织推荐。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表彰的初步人选,并于2021年2月1日前,将推荐表报机关党委(表格纸质版需经会机关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支会负责人签字,同时发电子版)。
(二)审核。会机关党委对推荐的初步人选日常表现进行审核把关,坚持横向比较,同时结合部门、商会秘书处、支会2020年工作任务量和业绩情况,优中选优,形成拟表彰建议人选和集体名单,报会领导酝酿。
(三)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将表彰建议人选名单和集体名单提请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公开公示。对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在会机关和各支会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如核查属实,即取消拟表彰资格。
(五)表彰。拟表彰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适时给予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表彰工作在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会机关党委牵头汇总,负责组织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会机关各部门、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各支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准原则。推选过程要严格对照表彰标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不能弄虚作假,要真正选出群众公认的先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会机关、广西国际商会、各支会要强化舆论引导,利用会议、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对广西贸促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激发全区贸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内生动力,营造对标先进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特此通知。
广西贸促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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