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室)、机关党委(人事部),机关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展示我会党建工作有力成效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广大党员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感悟思想伟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在推进贸促事业发展新征程中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经会领导批准,在全会开展评选表彰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织关系在我会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机关党委各委员;
(2)机关纪委各委员;
(3)各党支部书记、委员;
(4)其他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及推荐要求
(一)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机关党委审核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会党组研究决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评选推荐表彰对象要做到统筹兼顾、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尽量扩大覆盖面、确保先进性、具有代表性。为扩大激励面,近3年来曾被授予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一般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以“四个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推动我会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我会规章制度。
4.要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廉洁自律,在工作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取得较好成绩。
5.要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去年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中的结果,获评“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干部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并取得实效。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5.基层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及以上,且在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较好”及以上评价。其他党务工作者须现任党务工作岗位,且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1年。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机关党委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推荐。会机关各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表彰的初步人选,并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推荐表报机关党委(表格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发电子版)。
(三)考察。机关党委对推荐的初步人选日常表现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机关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拟表彰建议人选名单。
(四)审核。机关党委将表彰建议人选名单提请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对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在会机关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如核查属实,取消拟表彰资格。
(六)决定。拟表彰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作出表彰决定。适时给予会议通报表彰(七一前),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表彰工作在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会机关党委牵头汇总,负责组织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准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选拔推荐程序,发扬民主,依规依纪、规范严谨、确保质量。要组织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四)营造良好氛围。会机关要强化舆论引导,利用会议、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对广西贸促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激发全会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内生动力,营造对标先进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贸促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广西贸促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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