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个锚定”
探索诉仲调联动解纷新模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自2022年9月挂牌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诉讼、仲裁、调解联动解纷模式,先后在全区设立9个诉仲调联动工作站,共化解纠纷355件。其中“诉仲调首案”入选全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诉仲调联动解决纠纷工作先后在2023年全区调解工作会议和全区涉外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锚定强基固本
构建高效联动解纷衔接“新机制”

从“三个维度”建立健全10余项涉外民商事纠纷“一站式”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夯实联动解纷体制根基。
一是从综合维度创新“全端联动”机制
锚定“智能高效、一站式融合解决”新定位,出台中英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诉讼指南(试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联动解纷新渠道。出台《关于为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涉外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诉讼、仲裁、调解联动解纷护航共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RCEP高质量实施等具体举措。发挥仲裁司法审查集中管辖优势,印发《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南》,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完善仲裁监督。
二是从内部维度创新“多元联动”机制
结合法庭实际,制定《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流程》,规范流程指引,明确诉仲调程序衔接。制定统一的涉外民间借贷、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的《调解笔录、协议模板》,规范调解工作,提高司法确认执行力。
三是外部维度创新“多方联动”机制

联合广西贸促会、广西仲裁协会等职能部门发布《广西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合同示范条款》和《广西边贸商事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拟定统一、规范、通用的边贸商事交易合同样本以及国际商事纠纷“诉仲调”全流程指引,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提供“一站式”最优解。联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发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系统梳理中外企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临时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程序规则等。联合广西商事调解协会等发布实施《广西商事调解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规范商事调解人才培养和自身建设,填补广西商事调解员职业准则空白。
锚定多元共治
合力搭建“一站式”解纷“新平台”
从“三个层面”打造平台,推动构建诉仲调“一站式”联动解纷机制资源力量由“各自为阵”向“集成作战”转变。
一是打造“多元化+一站式”平台

积极引入并对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社会资源,合力共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2023年,运用诉仲调联动解决机制,与广西商事调解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分会高效化解一起标的额为5000多万元的追偿权国际商事纠纷。
二是打造“共性化+特色化”平台

突出广西独特区位优势,在那坡县法院平孟法庭成立广西首家边境涉外民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服务“百里边关法务区”。截至目前,该工作站共化解涉外纠纷200余件,与海关联动化解涉及191位农户的涉外商贸系列纠纷案。
三是打造“线上+线下”平台
在全方位打造线下联动解纷平台的基础上,立体推进线上联动解纷双向赋能平台。建成法庭综合数据展示平台,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电子送达、跨境立案、跨境代理见证等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平台。依托国商庭微信公众号、东盟“两会”线上宣传媒介,打造线上宣传推广平台。联动解纷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广西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锚定优势叠加
强化交流合作打造协同“新格局”
坚持以“三协同”打造诉仲调联动解纷新格局。
一是协同内部构建纵向指导体系
通过联合设立诉仲调联动工作站、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加大对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的联动解纷协调指导,增强全区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合力。桂林市秀峰区法院启动线上诉仲调联动解决平台,联合调解组织运用中英双语仅用一天的时间高效化解了一起涉喀麦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是协同外部构建横向协作体系
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厅、商务厅、贸促会、高校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涉外纠纷联动化解、司法服务、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能力。与广西仲裁协会等单位共同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深化拓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仲裁领域的交流协作。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交流研讨,近20余人次应邀参加南宁仲裁改革相关议案专家论证会、“涉外仲裁与司法”主题研讨会等并做主旨发言。
三是协同地方国商庭构建双向交流体系

加强与其他省份地方国商庭的交流互动,分别与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签署《共建友好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协同建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联动解纷机制备忘录》,就共同打造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常态化协调联动、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及联合宣传等达成友好合作共识,聚力打造“诉仲调”一体化协作新品牌。
锚定人才培育
激发联动解纷工作发展“新活力”
通过探索建立“三种模式”构建人才培养“矩阵”,为构建诉仲调有机衔接联动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引导。
一是探索建立实务与理论合作培养促提升模式

通过牵头与仲裁机构、调解组织、高校联合制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框架协议、与西南政法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涉东盟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等方式,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合作培养工作平台,实现司法实务部门、仲裁调解机构实践资源与高校法学理论资源的有效对接与深度融合。
二是探索建立同堂业务培训促合力模式

联合广西法官学院承办全区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班,并就“一站式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广西样本”为主题开展讨论,助推诉仲调“一站式”解纷形成更大合力。联合广西贸促会、广西工商联等相关单位承办商事调解员培训班、派员专题授课和前往先进地区学习交流等,全面夯实诉仲调联动解纷法治人才培养基础。
三是探索建立司法研究促转化模式
探索建立司法研究促转化模式。加强司法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干警积极参与重点课题研究,以成果“落地转化”促进联动解纷能力水平。撰写的《涉东盟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路径之探》《广西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市场化运行的路径完善与探索》分别获《中国审判》《广西审判实务与探索》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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