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贸促会关于评选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21号)要求,经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西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初步确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分会国际会议部为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分会法律事务部部长聂新宇同志为全国贸促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拟正式推荐。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西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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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拟表彰名单(广西)
2.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拟表彰对象主要事迹
广西贸促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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